“厦门市筼筜湖生态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告,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筼筜湖湖区及岸线附近,包括对进水渠、干渠、筼筜内湖与筼筜外湖在内的1.5km2水域范围进行清淤,总清淤量100万m3(自然方);对清出的淤泥进行浓缩、脱水之后进行外运处置;对约3.4km的破损护岸进行修复;对筼筜湖底泥及及水质进行生态修复。淤泥浓缩站选址于西堤路与西堤南路交叉口附近的苗圃及停车场用地,部分污泥浓缩后继续在筼筜湖边采用带式压滤脱水,其余污泥脱水干化场地选择在海沧港新阳大桥东南侧半月岛。
工程项目总投资39742.47万元,其中工程建安及设备购置费用3194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40.66万元,预备费1774.5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575.75万元,另暂估征拆费用1902.30万元。
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环境影响表现为疏浚施工对湖水水质的影响、污泥浓缩脱水产生的恶臭对大气环境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施工船舶各类污染物对湖区及周边环境的影响、疏浚污泥处置对环境的影响等。疏浚施工拟采用气动吸泥泵生态清淤船和环保绞吸船作业,近岸拟采用小型搅吸泵或者结合小型水陆两用挖掘机或人工清淤,施工过程中拟使用管道+船舶+车辆多种污泥输送方式,并配套使用防污帘控制清淤区悬浮泥沙、使用生物滤池除臭、使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从污泥中脱离出的水分、脱水后的干泥交由焕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消纳,最大限度减轻施工对湖区水环境、周边各环境要素和敏感目标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厦门市筼筜湖管理中心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1号
联 系 人:曾华荣
电 话:0592-5073997
电子邮箱:99742623@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机构:厦门大学
地 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是否同意该工程实施;本工程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湖区及周边环境保护;您认为工程施工对当地环境产生的不利因素主要有哪些;您认为本工程应采取哪些措施来保护环境;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