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第12次总经理办公会(﹝2018﹞12号文),研究决定通过专业化招商经营方式运作火车站南广场项目自持的商业资产。我司拟将站南中心商业部分非主力店进行公开招商:
1. 招商对象:自然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
2.资格标准:
二楼:业态为水吧,便利店以及简餐、烧烤。招商面积约1060.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2000元-15000元/铺/月,物管费5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其中便利店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其余业态租赁期限为18个月,免租期30天(知名连锁品牌另定)。
三楼:业态为餐饮和美容美发,招商面积约1519.06平方米,租金标准不低于11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物管费3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租赁期限为54个月,免租期90天(知名连锁品牌另定)。主力店租金标准不低于10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物管费3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付三,租赁期限为54个月。
四楼:业态为时尚主题餐吧,作为主力店整体出租,招商面积约1585.8平方米,租金标准不低于8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物管费30元/平方米/月(建筑面积),租赁期限为108个月,免租期3个月。
3.本项目不得以转租、借用、转让、赠与、承包或其他方式,将上述租赁物的使用权整体或部分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4.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的5日内(自2019年07月04日至2019年 07月 08日)。
5.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的5日内。
6.联系人:柳晨 联系电话:15676259565
7.咨询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站南路分公司
2019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