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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90号之4至5店面招租公告(第11期)

时间:2024-11-25 编辑:厦门市政集团

一、招租单位: 厦门市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租资产信息
1.租赁资产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文园路90号之4至5店面
2.租赁资产现状:租赁标的物是一幢主体为七层建筑物中的第一层店面;结构:框架式结构;装修为普通装修,有产权证,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租赁资产面积:计租面积90平方米
4.出租原因:租赁合同提前终止
5.租赁用途:商业经营(含商品零售或轻餐饮等商业行为,轻餐饮仅限非油烟轻食饮料类),禁止经营明火类餐饮、禁止安装使用影响消防安全相关设备设施。
6.租赁期限:自租赁资产交付之日起3年(含装修免租期)
7.装修免租期:1个月
8.租赁底价:本项目租金底价为11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不含税租金109.52元/平方米/每月,税金5.48元/平方米/每月)。
9.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二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年以前一年为基础递增5%。
10.租金收缴方式:季度收缴
11.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含一个月水电押金)
12.租赁物有关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卫生、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及与中标人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其他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
四、信息发布平台:招租信息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厦门市政招采平台网站发布。
五、投标方式:现场无上限次数报价,以公开竞价租金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报名期限届满仅有一家单位(或个人)报名参加公开竞租,则以不低于招租公告的租赁底价与其确认中标价。
六、投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机构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国国籍)、均可报名。
七、资格审查:身份证件、户口本、营业执照、经营资质、银行征信等证明文件,具体提交材料为:
(1)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企业资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有效)。
(2)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
①持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手印;
②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自然人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需在报名期内有效)。
八、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自然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租赁:
(1)有拖欠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且至开标前尚未交清的;
(2)与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涉及纠纷,且至开标前纠纷尚未解决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上列为失信或限制消费人员记录;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九、竞租报名有效期: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
十、现场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103室。
十一、咨询电话:0592-8269280      联系人:张小姐

附件:房屋租赁合同(模版)

厦门市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市政招采平台信息:
https://www.xmszzc.com/hyweb/xmsz/lease.do?leasetype=2&tenderProjCode=fw242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