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地址: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县口路11号。
2.租赁现状:租赁物是一幢主体为七层的砖混式结构建筑物中的第一层至第二层房屋,普通装修,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3.租赁面积:建筑面积为140 m2,上下两层,每层70m2,具体租赁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4.出租原因:租赁合同到期。
5.租赁用途:商业及零售。
6.租赁期限:2-3年。
7.租赁底价:50元/m2·月。
8.租金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二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年以前一年为基础递增5%。
9.租金收缴方式:季度收缴。
10.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含水电押金)。
11.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整。
12.招租方式:公开招标,现场N次报价,最高价者为中标人。
13.投标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及自然人均可。
14.资格审查: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经营资质、银行征信等的证明文件。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且至开标前尚未交清的;
(2)与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涉及纠纷,且至开标前纠纷尚未解决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15.报名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十日。
16.现场报名地点: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103室。
17.咨询电话:0592-8266856 联系人:黄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