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方式:
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竞价出租,进入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二、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本次招租为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2019P03地块)二期部分用地,招租面积为9877.51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地址位于中国(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港东路北侧,厦门国际创新智慧产业园项目(2019P03宗地)北地块二期建设用地内。
三、租赁物用途
租赁用途作为仓储功能使用场地,承租人须自行依法办理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证照以及政府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对场地进行改造的,应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执行。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用途,不得转租。
四、租赁年限及免租期限
1.租赁年限:一年。
2.免租期限:3个月,自租赁物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3.自租赁场地实际移交之日起租赁期内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除了应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违约责任外,还应补缴自租赁场地实际移交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租金,按承租人成交的月租金标准计算,不享受免租期租金减免优惠。
五、竞价保证金
竞租方在办理登记时需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为12万元。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招租底价:人民币12元/㎡/月。
2.支付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每3个月为一个交租期,承租人应于免租期届满前15日内付清第一期租金,之后承租人应于之后乙方应于每个交租期到来前的前一个月第25日前,将相应租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的账户。
七、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
竞租方向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待招租方支付完产权交易佣金及交易鉴证费后,保证金由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转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支付竞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竞租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限补足,超过部分于收到上述款项 10 个工作日内退给竞租方。
八、竞租方要求
1.竞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
2.竞租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3.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
(1)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2)被国资委、市政集团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
(3)拖欠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租金或相关费用的,且至本次招租项目信息发布前尚未交清的;
(4)与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范围内资产涉及纠纷,且至本次招租项目信息发布前纠纷尚未解决的;
(5)属于污染型企业、或从事危化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竞租方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九、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和交易鉴证费由招租方承担。
十、自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发布信息起31日,公告时间以产权交易中心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吴先生13255065590
联系地址:湖里区殿前街道港东路1号一楼招商中心
市政招采平台信息:
https://www.xmszzc.com/hyweb/xmsz/lease.do?leasetype=2&tenderProjCode=td248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