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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政燃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渡路239号地块及地上附属建筑物出租方案

时间:2025-01-20 编辑:厦门市政集团

一、拟出租资产招租条件
1.出租面积:计划租赁面积为12249.876 平方米,(空地面积约 10325.086 平方米,附属建筑物约 1924.79 平方米)具体以实测为准。
2.出租用途:工业仓储及驾校训练场地等;
3.出租期限:2 年;
4.招租底价及确定依据:
(1)招租底价:148222.17 元/月(空地租金 11 元/㎡/月,地上建筑物租金 18 元/㎡/月);
(2)底价确定依据: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类似项目场地租金约为 5.28-11 元/平方米/月,建筑物租金为 25-30 元/平方米/月,土发中心制定的临时利用政府储备用地租金调整方案中关于湖里区有条件建设临时性建筑的用地租金为11 元/平方米/月,建筑物位 28 元/平方米/月。鉴于现状建筑整体质量较为一般,后续使用需进一步投入装修改造,结合市场对接反馈情况,场地租金价格定为 11 元/平方米/月,建筑物租金按照 25 元的 7 折计算,定为 18 元/平方米/月。
(3)其他费用:有关的水、电、卫生、日常维护修缮等费用及与中标人使用租赁物产生的其他费用概由中标人承担;
5.租金收缴方法及保障措施:
(1)租金收取时间及方式:租金采用预付方式,承租人应于按季度支付,当季度租金首月前 25 日内将相应租金支
付至指定账户;
(2)合同履约保证金:1 个月租金(不含水电);
(3)竞租保证金:15 万元;
(4)租金递增:无;
(5)装修期(免租期):2 个月;
(6)招租方式: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竞价出租,经审查后具备竞租资格的竞租方,进入网络竞价,价
高者得。
二、承租条件
1.承租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
2.承租人需按照招租公告要求在公告期结束前领取招租文件,并根据招租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竞租材料;
三、对被市国资委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对象的处置措施
若承租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无法获得租赁资格:
1.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状态的企业法人;
2.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被全国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通过网址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或存在其他信用不良记录;
3.承租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存在拖欠招租人租金、物业费、公维金或其他应付费用的情况,或承租人已被列入
厦门市政集团严重失信方名单,具体以竞价日市政集团失信信息数据库查询结果为准;
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的 企 业 法 人 , 可 通 过 网 址
http://www.gsxt.gov.cn 查询。在正式签署租赁合同之前,我司将对承租人进行信用评估,详细核查其信用记录和支付能力,以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和可靠性。
市政招采平台信息:
https://www.xmszzc.com/hyweb/xmsz/lease.do?leasetype=2&tenderProjCode=td2490290
厦门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网信息:https://www.xemas.com.cn/project-announcement-details-new.html?uid=af8332ce-9e76-495c-b665-947985aaa973&self-uid=a2ea7b18-83a2-4421-995e-df4cbbe9208d